在中國品牌起名就是商業(yè)本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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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紐約時報》上周末發(fā)表文章,題為《Picking Brand Names in China Is a Business Itself--在中國品牌起名就是商業(yè)本身》(http://www.nytimes.com/2011/11/12/world/asia/picking-brand-names-in-china-is-a-business-itself.html?pagewanted=1&_r=1&ref=china
)。文章稱,和其它許多國家不同的是,在中國給商品起名字被賦予了更深刻的含義。文章同時例舉了幾類比較成功的洋品牌命名:
一、意義佳、諧音又一致的洋品牌的名字像Nike 耐克, BMW 寶馬, Reebok 銳步,Heineken 喜力 and Coca-Cola 可口可樂,例如 Nike 耐克-- 意為Enduring and Persevering;Reebok, 銳步, 意為 “quick steps.”
二、完全音譯,盡管都是漢字表達(dá)但一看就是個洋名字的,而且廣為人知的成功品牌,如 Cadillac (凱迪拉克), or Hilton (希爾頓)和Rolls-Royce (勞斯萊斯)。
三、發(fā)音和意義不盡同,但也由于寓意深刻而為人們所接受的如 Citibank 花旗銀行; Marriott 萬豪酒店 以及 Pentium 奔騰。它們也在中國成功的建立了品牌。
可見外國品牌起名,主要應(yīng)該是從音譯、意義和兼顧兩個方面的考量不斷地篩選的命名過程。
參考:美名騰 智能品牌起名 品牌測名